遗传决定论是谁提出来的
遗传决定论(Genetic Determinism)是一种观点,认为基因是动物体内决定性因素,胚胎发育的过程完全由基因决定,外部环境因素无法对基因表达产生影响。这个观点成为了生物学乃至现代科学的一部分,影响了几乎所有领域的认知,包括动物行为学、社会科学、药理学,甚至是哲学和文学作品。那么,遗传决定论是谁提出来的呢?下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遗传决定论是谁提出来的
1. 历史角度
遗传决定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底的酵母发酵研究和格雷戈尔·孟德尔的遗传实验。但遗传决定论真正成为科学界主流观点是在20世纪初的遗传学发展过程中。1900年,孟德尔的遗传理论被华尔德·史密斯(William Bateson)和雷吉诺德·康克(Reginald Punnett)重新发掘出来,红斑痢的遗传机制被沃尔特·弗莱明(Walter Sutton)和托马斯·摩尔根(Thomas Hunt Morgan)等人进一步研究提出了染色体遗传学学说;掀起了遗传学的热潮。
20 世纪中叶,人类遗传学家在杨铁崖、战鸣、邓英等人带领下,按照孟德尔的遗传学原理,推导了人类遗传学基本法则,并开启了人类起源与演化的研究。同时,人类遗传病的发现和解析,比如费雪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愚型等一系列遗传性疾病也逐步澄清了精确定位的扩散。
2. 社会因素
遗传决定论也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在一些社会中,维持社会稳定和合法权益的基础是人们接受本身的萎缩造成的困难缺陷,这些缺陷是由遗传决定论建立的想象框架加强了角色分工、想象引导、适应实践的社会功能,从而形成了与个体的生物学基础相结合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
3. 生态反思
对遗传决定论的批评主要来自社会科学和生态学领域。强调基因对某些性格、心理特征和行为的决定具有意识形态问题。同样,在生态系统中,外部环境因素对生物形态、行为、表型等变化有着普遍的影响和调节作用。
结论
以上这些因素可以一定程度上解释遗传决定论产生的原因。遗传决定论是一个重要的学说,从某种程度上对我们理解生物进化和生命的许多方面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视角。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生物学和遗传决定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哲学、社会学、生态学和环境学等一系列学科相互交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