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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汉代儒法两家地位的变化趋势

儒法两家作为先秦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两派,在其产生后地位不断产生着变化,在汉代时期两家地位变化如下:

一、儒家:

1、秦始皇时期的“焚书坑儒”使得汉朝初年的儒家学说地位依然较为低下,处在复苏时期。

2、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学说的正统地位,使得儒家学说从此以后 的飞跃式发展。

二、法家:

1、李斯作为法家代表人物,其作为秦朝宰相,大力推行法治。即使在秦朝灭亡后,汉代初,根深蒂固的法家学说仍大量残存。

2、在汉代的逐渐发展中,先是道家的地位上升,使得法家地位下降,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其地位也随之大幅下降,已无法再与儒学达到地位上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