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各地供暖最新通知
随着秋冬季节到来,北方气温骤降意味着供暖季节就要到了,大家都非常关心2021-2022年各地什么时候供暖?2021-2022年度各地供暖最新通知是什么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21-2022年度各地供暖最新通知分享,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1-2022年度各地供暖最新通知!
1.2021河北石家庄井陉县供暖最新通知:
根据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表示供暖政策如下:
(1)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由17元/㎡调整为20元/㎡(单元式住宅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0%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按建筑面积扣减15%计算,非单元式住宅含平房按建筑面积计算)。
(2)非居民供热价格每采暖期由24元/㎡调整为29元/㎡(按建筑面积收取)。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困难群体继续采取优惠或补贴政策。根据《井陉县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井政[2013]69号文)要求,供热单位对提出书面申请的“三孤”人员(孤老、孤残、孤少)及因天灾人祸骤贫的家庭进行调查核实,报县政府审核,给予适当补助。
2.2021黑龙江哈尔滨供暖最新通知:
根据2021年9月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至2022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表示各供热单位不得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的用户垫付热费。各区要严格审核热费补贴人员资格,各供热单位要做好补贴人员汇总申请工作,严格执行补贴人员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区供热主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居民对供热单位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用户垫付热费的投诉,并责令供热单位及时纠正。居住非城市供热住房、自行采暖住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及热费补贴发放,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暂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供热困难家庭热费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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