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瑶族民居有哪些(湖南瑶族居住在)
导语:湖南瑶族民居
湖南瑶族民居 瑶族多集中于江华一带的崇山峻岭之中。平均海拔600米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多散居,户与户之间相距甚远,有达数十里者。间或也有由数户组成的村寨,寨落甚小,最大者亦不过300余人。一般皆背风向阳,采光面积较小。境内盛产松、杉木,故民居多为木构。 瑶族又分“过山瑶”与“平地瑶一两种。所谓“过山瑶”者,乃受山主剥削的农民,一年开荒,一年种包谷,三年植杉,随后另迁新地开荒,生活流动,迁一地搭一屋,其简陋可知。另一种为“平地瑶”,乃耕种平地,受土地束缚而定居一处,建筑以木构为主。 瑶族民居的建筑形式与结构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棚屋 大多是就地取材,利用杉木支撑的简单的木棚屋,周围插以小杂木或竹子,用粘土覆盖为壁,屋面盖茅草或杉皮。棚屋式样为“人”字形,瑶语称之为“寨”。 (二)“半家居” 这种建筑建在人迹罕至的深山,依山就势挖成深数尺,宽丈余的山洞,约占居室的一半,另一半在洞外用杉木支撑而成,上盖茅草或杉皮,其形式非常简陋。 上述两种形式民居多为“过山瑶”所采用。 (三)“千脚落地” 这种建筑根据瑶山“地无三尺平”的特点,房屋一半建在开出的平面上,另一半依山势坡度的大小,用长短不一的杉木支撑起来,故名“千脚落地”。周围以杉板为壁,地面为木楼板,防潮性能较好。屋面多盖杉皮。此类建筑一直沿袭至今。但结构上有所改进,屋盖逐渐向小青瓦发展。 (四)土冲墙屋(土筑墙屋) 这种建筑的基础用乱石砌筑而成,墙身用杉、松、竹作筋,用粘土(或沙泥)冲实而成。其厚度为0.3米,屋面盖杉皮。 此两种形式住宅多为“平地瑶”所采用。 瑶族住宅平面一般为“四缝三间”,多依山建屋,房屋狭长,进深6~7米,开间仅3~4米。单进者多。屋不敷用时,乃在同一等高线上加“披”屋于一端或两端。其平面基本形式也为三间,中为堂屋,开间略大,左为厨房,右为卧室,亦有将次间划分为前后屋者,前为厨房,后为杂屋,杂屋上部一般有阁楼作储物用。 瑶族民居根据平面布局不同分为下列几种类型:1.燕子窝式,乃堂屋退进二檩,构成一段凹廊者。2.一面封式,即四缝三间的基本形式,无凹廊者。以过山瑶流动性大,每迁新地,就地砍伐,不加斧凿,迭木或立木绑扎而成,易于施工。3.摆廊式。平地瑶多采用,以其居住固定,于四缝三间前加一外廊,以木柱支撑屋面,便于晒衣物摆东西。4.摆廊燕窝式,即摆廊式与燕窝式之综合。瑶族住宅外观甚为简朴,因系三开间屋,故多二坡悬山屋顶。屋面微曲,呈轻快感,脊尾不翘。屋面用小青瓦或杉皮。屋高4米以上。门窗较小,少装饰,多封闭。柱多支于卵石垫层或柱础上。 除以上几种房屋结构形式外,少数寨主和木商富贾的房屋比较讲究。其结构、型式与城镇建筑相似。其平面布置有“一座三间”“一座半”、“上下两座”等。墙身用青砖砌筑。或“金包银”(即外用青砖、内砌泥砖)外用白灰抹缝,屋盖小青瓦,厢房间壁为雕刻精细的杉木隔扇,木拼板天棚,地面为三合土。 此外,瑶民建房还深受封建迷信的影响,不仅施工时要“祭神”(一般为三次:动土、树大门、封檐)。还要将大门做成上宽下窄的“财”字门。房门做成上窄下宽的“喜”字门。①以上记述均为新中国成立以前湖南境内侗、苗、瑶等少数民族民居各自的基本特点。但随着历史的进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当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人们对住宅的造型、结构以及平面组合布局的要求越来越高,各民族的住宅建筑技艺和风格已出现互相融合、补充,日趋一致的倾向。 ① 瑶民素有“大门下窄为锁财、房门下宽好解怀”的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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