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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麟之趾(诗经麟之趾全文注音正确)

导语:诗经系列之十一:指鹿为麟—《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麟之趾》在灿若星辰的诗三百中,可谓籍籍无名。既无成语流传,也无法考证其背后的历史事件。但我们在读诗经的时候,不得不注意这一篇是《周南》的最后一篇。按照诗经的排列规律,周南乃王化之风,后面的则是公侯疆域内的民歌了。这样看来,这首诗就耐人寻味了。从表面看这首诗似乎是纯粹赞美公侯子孙的,用麟的趾、定、角来相容公侯子孙,赞美他们的仪态,祝福他们振兴勃发、大展宏图,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一首应制诗呢。或许是春秋时期某个公侯摆下家宴,门客凑趣,献诗为寿,取悦公侯呢。后世也以麒麟形容杰出的人物,特别是年轻人。甚至还有麟趾阁这种寄托对后人希望的建筑,可谓影响深远,润物无声。 但经过查阅相关资料,我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麟是什么?按照今天的字义,麟就是麒麟,是瑞兽,是图腾,象征仁德,配的是圣人。汉武帝还曾修建麒麟阁,作为国家图书馆,后来汉宣帝将功臣画像放进去,共计11人,相当于法国的先贤祠,后世的云台阁、凌烟阁,如今的NBA名人堂,是豪杰一生的追求。

从这个意思来看,这首诗似乎在赞美公侯,也在为他们提要求,愿他们怀圣人之德,化天下之民。这个解释,在逻辑上是能通,但不符合我们的文化习惯。因为麒麟崇拜在春秋时期是未见记载的。直到汉代,关于麒麟为瑞兽的记载才多了起来,而且麒麟都是并称,单独说麟,未必就是麒麟。在段玉裁《说文解字》有云:“单呼麟者,大牡鹿也;呼麒麟者,仁兽也。”司马相如《子虚赋》说狩猎时“射麋脚麟”,麟还是一种猎物呢,肯定没有被神化。陆机曾考证麟这种动物:“并州界有之,大小如鹿,非瑞兽。”(参见陆机《毛诗鸟兽草木虫鱼疏》)从这些解释来看,麟或许并不是麒麟,诗经中也没有同“天命玄鸟”一般能看得出来神化这种生物的篇目。因此,我认为这个麟有较大可能性就是麋鹿。

而且,即使麟就是麒麟,这种瑞兽,多半也应该形容周天子,用来赞美公子、公姓、公族,这是不合周礼的。作为诗经编定者的孔子一生致力于克己复礼,怎么会保留以麒麟形容公侯的诗呢。“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那么麒麟比公侯,对孔夫子来说,肯定也是“不可忍”之列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要选用麋鹿来赞美公侯呢?诗经中赞美人物的最经典篇章是《淇奥》,其诗云“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首诗似乎也是赞美他人的。麋鹿同公侯又有什么相同的特征呢?查阅相关文献,也没有找到古人关于麋鹿的崇拜记载,或许是考证不严密,若有了解者,可不吝赐教。或许因为古人觉得鹿动作敏捷,身体健壮,有德行,象征公侯呢。当然,这一点是我瞎猜。

正因为无法解释麋鹿与公侯的关系,也就有了第三种观点,认为这是女方写给男方的情诗。闻一多先生认为这是男方向女方下聘之时,送了一头鹿,女方对男方十分满意,看到这头鹿,不禁联想到男方的身世高贵、姿态威仪,便以鹿起兴,将男方赞美一番,或许也是希望男方能符合自己的幻想呢。

而且据诗经的一些篇章来看,以鹿定情也有印证,如《野有死麕》的吉士就是用的鹿(按《尔雅·释兽》解释,麕或许就是鹿之一种)来诱“怀春之女”。这样一来,这首诗就成为情诗了。不过闻一多先生似乎特别喜欢将诗经往男女之情上做联想,如《汝坟》这一篇,闻一多先生就认为是男女野合之诗,讲的是男女在汝水岸边相遇,以条枚、条肆为贽,女子情烈如火,以至于脸红的像鲂鱼的尾巴,最后二人还在宗庙成其好事。尺度可谓大得惊人。按闻一多先生的联想,这首诗可能也同《野有死麕》一样,男子送了鹿给女子,女子很满意,良人互生情愫,在倾慕之情中,这首诗就诞生了。

还有学者指出,这首诗可能说的是一次化妆表演,全诗讲的就是扮演麒麟的演员的动作。(参见周文麟:《<麟舞曲>汲 古 —<诗经·周南·麟之趾>研究发覆》,载西北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 )笔者不赞同此说,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古代的所谓化装舞会或许是傩戏或者占卜活动,其神秘色彩很浓,场合也很庄重,相应的诗歌应该归为“颂”之类。而这首诗本身就不那么庄重,很明显就是赞叹公侯的,赞美其体魄、仪态等等,笔触很细腻,更像是自由而随性的情诗,而非傩戏之类。而且解释为舞会,也缺乏更多证据支撑,古人对戴面具跳舞是很郑重的,用于娱乐活动,我没有见过文献记载。

无论如何,历史如烟,如果有心上人,不妨将这首诗改变一下送给他,祝他有麒麟之才,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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