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决定论的观点
环境决定论(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是指人类或社会行为的发展、演变和进化主要是由自然环境条件所决定的观点。它认为环境的自然条件是影响人类行为的主要因素,而文化、社会制度等人为因素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则相对较小。这种观点在历史上曾有过较高的地位,但现代社会科学对其进行了批判并逐步被淘汰,因为环境仅仅是人类行为的一个外部条件,对人类行为的影响不可能排除其他内在因素的作用。
环境决定论的观点
从历史角度分析,环境决定论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欧洲学者提出的。当时欧洲列强正逐渐扩张殖民地,为了找到新的经济来源和资源,欧洲学者开始关注身处异域的人类和文明现象,并把它们的成因归因于不同的环境。例如,认为气候寒冷的地区会有更为勇敢、冷静和坚强的人种,而气候较暖热的地区则会孕育出比较柔弱、轻浮和敏感的人种。这种观点在当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传播。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进化,大量的事实表明环境不是唯一决定社会演进的因素。
从现代科学角度分析,环境决定论的观点被逐步淘汰。生命科学中,基因和环境都是影响人类行为的因素。社会科学中,在古代文明的对比研究中也已经证明,文化的差异并非完全由环境造成。人类社会中,人为因素包括文化、社会制度、人际关系、历史因素等等,同样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指出,相比于环境的影响,人类行为的决定更多取决于内部的因素,例如人类的聪明才智、自主行为能力、道德判断等。
但是,环境对人类行为的影响也是不可忽略的。在一定程度上,环境质量和资源条件,会对一个社会以及个人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这在人类繁荣发展的过程中是不争的事实。例如,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在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上可以更好地促进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沙漠化严重的地区,由于缺水和土地恶劣等原因,会导致其社会、经济和人口发展受到重重限制。所以,我们需要更好地认识环境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对人类行为的影响,以更好地规划、管理和利用资源。
综上所述,环境决定论的观点虽然在历史上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支持和认同,但随着现代科学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变革,这种观点被证明是不完全或甚至是错误的。环境只是影响人类行为的外部条件之一,真正决定人类行为的因素是人类自身的内在因素。但同时也需要认识到,环境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因此在合理规划、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时,需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以促进人类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