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归纳与演绎逻辑(归纳和演绎是逻辑推理的两种主要形式)
导语:逻辑思维之“归纳与演绎”
经验归纳局限性
开篇我们提到《精益思想》,核心是“将抽象的精益文化落地为实像的改善活动”。如何把这个过程做的更加有逻辑性和全面性需要借助合理的方法来实现,这里有两种值得推荐的方法,“归纳法和演绎法”。-编者按
先看看这两个概念的对比:“归纳法”,根据一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这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这种性质的推理,叫做归纳推理(简称归纳)。归纳是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它属于合情推理;“演绎法”,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演绎推理的逻辑形式对于理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人的思维保持严密性、一贯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校正作用。
两个概念再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归纳法”:1.苏格拉底是希腊人(前提),2.大部分希腊人爱吃鱼(前提),3.苏格拉底吃鱼(结论),在这个例子里面,前两个前提都是对的,但是第三个结论不一定准确,苏格拉底可能吃鱼可能不吃鱼,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归纳法得出的结论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性。再看“演绎法”:1.人终有一死(大前提),2.苏格拉底是人(小前提),3.苏格拉底也终有一死(结论),这个结论是不存在争议的。总体来讲,演绎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高于归纳法。
归纳法与演绎法两者是存在一定的辩证关系,比如踢出去的球会落到地上,如果用“归纳法”来解释,因为踢出去的球都没有飞出去而落在地上,在下一个球踢出去之前可以得出结论“这个球还是会落在地上”;如果用“演绎法”来解释,因为牛顿定律,物体都会受地球引力而落到地面上,所以踢出去的球都会落在地上。
再举几个归纳法和演绎法的对比,我们一直在读书,这个过程其实都是在归纳、总结,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把这些应用上。当毕业以后很多年,真正能存留下的知识很少很少,留下的应该是我们意识里所形成的的一些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这是我们演绎的前提,做出任何判断和决策往往是依靠这一部分内容。再比如最近流行的马斯克“第一性原理”,这个第一性原理就是典型的演绎逻辑思维,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律,只是要把这些理论更好的应用到不曾尝试的场景上去。修行开悟也是一样的道理,看了很多的经书,打了很多坐,练了很多功,最终练就不论面对什么样的问题和困惑都能指点迷津,从归纳到演绎。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物理学家发现一个理论就可以获得诺贝尔奖,因为他是一个从演绎到归纳的过程,他所发现的理论能够影响全世界和全人类,它是一个定理,一个公理,影响深远。
再回到精益,我们对于过往出现问题的总结或者经验教训都是属于归纳范畴,如何避免没有发生的问题也不出现需要借助演绎思维,通过一般性的规律或者定理、公理来对个性的问题进行规避和预防。尤其是随着新技术或者一些黑科技的诞生,已经没有过往可以参考的经验和教训,只能靠摸索,基于法律法规,基于专业定律来研究新技术的变化与发展,不断验证和修正,积累新的技术。
演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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