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内容(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失败原因)
导语: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张居正
中外历史上有很多改革和变法,将其归类,改革和变法无外乎有这些种类:1.商鞅变法、日本大化改新、明治维新等,这些改革和变法改变了社会制度,促进社会质的飞跃。2.北宋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等,这些改革和变法调整社会财富分配方案,促进生产力发展,缓和阶级矛盾,稳固统治,不改变社会性质。3.北魏孝文帝改革,促进少数民族汉化和封建化进程,促进民族融合。4.王莽改制,苏联戈尔巴乔夫改革等,凭想象、理想化,针对时代面临的社会问题,照搬过时的做法,或者别人的办法,改革和变法导致社会混乱和倒退。
两千多年来,我国封建形成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社会的运行比较稳定。经济上,土地私有制,土地地主私有制和小农个体私有制并存,两者此消彼长,这是封建国家最基本的矛盾。我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特征是自给自足,一个封建王朝初期,小农经济的比例大于地主经济,最穷的和最富的都比较少,社会财富分布成“纺锤”型,社会矛盾相对缓和,社会也比较稳定。由于土地私有,就可以土地买卖,买卖的过程就是兼并集中的过程,几十年几百年下来,到一个封建王朝中后期,一定会出现土地兼并集中,贫富差距拉大,阶级矛盾尖锐,政府财政困难。政治上,从秦朝以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模式稳定运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内涵有:中央有皇帝制度、中央机构分工协调制度、选官制度、监察制度。地方有州府县里等管理体系。思想文化上,有一套封建伦理纲常,规范社会秩序。我国封建社会不断产生矛盾的不是政治上和思想文化上,它们运行都一直稳定,主要就是经济上。经济上的矛盾又主要是官僚地主与封建国家间、地主与农民间、农民与封建国家间。封建社会的著名改革和变法都是围绕这个矛盾展开。土地兼并集中严重,社会财富主要集中在少数官僚地主手中,农民土地丧失,农民自身生存都困难,无法承担封建国家的赋税,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减少,国家财政也困难。而封建国家的基本财富就是土地及其它的收获,这是个总量有限的财富,一部分占据多了,另外一部分就会少。今天有不少人主张中国的土地私有化。他们的观点是:土地私有化后,那些资本所有者才会安心把资本投入土地,土地才会在工业化城市化的今天,避免丢荒。土地才会得到较好的利用。我是不赞成这个观点的,我不仅不赞成土地资源私有化,我也不赞成所有重要资源(比如矿产、山川河湖)私有化,因为这些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又是人类生存所必须的资源。资本很容易形成“马太效应”,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越拥有财富的人,更能收获财富。如果让人类生存必须的资源私有化,集中在少数寡头手中,那不是让这些寡头可以随意剥脱一般民众的生存权吗?因为这是私人的了,他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其财富。
公元1581年,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放在明朝和封建社会,这个改革不可能拯救明朝,因为明朝和以往的封建王朝没有本质的区别,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也没有触及封建社会的根本,当然,也不可能带来中国社会发展的质变。一条鞭法的这两个规定还是有积极意义的:1.将田赋、徭役、杂税,折成银两,统一征收白银;2.将以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照人口数和田亩数分担。第一条,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有利于萌芽后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政府收税收银两,老百姓要把农产品拿去市场出售,换成银钱,官员薪水拿到的银钱,又要去购买物资,市场更活跃了。第二条,和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一样,医治的是前面说的那个封建社会经济的顽疾,调整的是官僚地主与国家和小农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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