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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画品六法(谢赫六法对后期绘画的影响和作用)

导语:谢赫绘画“六法”论刍议

南齐画论家谢赫(公元479—502年)既是一名画家又是一名画论家,他能画当时的时装妇女,算是当时有名的画家,但是,他的画不如他的画论著作有影响。他的《古画品录》是我国绘画史上第一部完整的绘画理论著作,在绘画史上影响很大。《古画品录》明确提出绘画的目的是:“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结合教育、道德和欣赏价值来阐明绘画的目的,是比较有见识的。

《古画品录》

谢赫的最大贡献是他提出所谓的绘画“六法”。

在《古画品录》中,谢赫提出:“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那么,这“六法”指的是什么意思呢?

“气韵生动”——是指把对象的精神生动地表现出来,使作品具有艺术感染力;“骨法用笔”——指的是关于绘画表现上关于用笔的问题,即如何运用线描来表达对象形体的重要技法;“应物象形”——就是指要准确地描绘对象的形状;“随类赋彩”——是指随对象之类,在形象上赋予概括性的色彩表现;“经营位置”——是指构思构图方面的安排;而“传移模写”——是指临摹前人的优秀作品,向前人学习绘画技巧。

明代有画论家认为,从“气韵生动”顺推到“传移模写”是美术鉴赏的思路,也就是指欣赏绘画作品的路数;而从“传移模写”逆溯到“气韵生动”,则是绘画创作实践的过程,即学会如何画的进阶方法。在这个互动的理论体系中,谢赫成功地反映了绘画艺术发展在一定阶段上的完整认识。这个认识既肯定了根据对象来塑造作品的必要性和务实原则,同时也提出了理解对象内在性质的重要性和创造性,而且,还指出笔墨是表现对象的手段,他把中国画创作方法的发展的内在规律作了经典的总结。

此前,顾恺之的《论画》已经形成了关于绘画鉴赏的专门理论,但是,他并没有能提出“六法”的概念,只是,他在品评话语中体现出了对于绘画创作和鉴赏的基本特点。顾恺之最重要的两个理论就是“以形写神”和“迁想妙得”,强调要通过人的形体写人的精神面貌,写出人物形象的鲜明特征。

强调“写神”非常重要,这就表明,绘画不应该拘泥于形,而应该通过大胆的想象和联想,将“神”寄予“形”,从而传其神韵,由此便联系到“迁想妙得”,绘画才会有神采。比如,顾恺之为了表现裴叔则的“俊朗有识具”而画其“颊上益三毛”,这是典型的运用“迁想妙得”的例子。要“妙得”其神,就必须要“迁想”,大胆地进行艺术想象,不能拘泥于形似。顾恺之这一思想的提出表明了中国古代绘画艺术,特别是人物画,自汉以来已发展到了一个“神主形次”的新阶段,反应了当时人们的审美情趣的新变化,“神”比“形”更重要,只有敢于“迁想”才能有“妙得”,绘画的意境、意味比摹写、写实更重要。

谢赫的“六法”论的理论价值核心在于“气韵生动”,这是继顾恺之“以形写神”和“迁想妙得”之后的又一重要绘画理念。“气韵生动”是绘画创作活动的基本追求。重“气韵”才能“生动”,才会有韵味,才能引入入胜,才能令人流连忘返。

《古画品录》的例画

五代后梁画家荆浩在《笔法记》中提出了绘画的“六要”理论,这位擅画山水的画家自称兼吴道子用笔和项容用墨之长,对中国山水画的发展有重要贡献,他提出的“六要”是:一、气;二、韵;三、思;四、景;五、笔;六、墨。

可以说,荆浩的“六要”论是对谢赫“六法”论的继承和发展,其最重要的贡献是把“墨”的地位提到了与“笔”相同的高度。可以说这一贡献是历史性的,“笔墨”从此在中国画发展中成为核心内容,焕发出了鲜明的艺术光彩。

“六法”扇面

当然,关于谢赫的“六法”历来有不同的理解,包括在关于“六法”断句方面,也有不同的意见。

谢赫原文和古代的辗转传抄是不标点断句的,后人点句不同,六法的意思也就有了一些区别。但不论哪种点句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却是大体一致的。

对“六法”原文的标点断句,一般是“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这种标法主要是根据唐代美术理论家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的记述而做的:

“昔谢赫云: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

可是,当代著名学者钱钟书在《管锥编》第四册有论及这段文字的叙述,却提出了另一种断句方法。钱钟书先生认为,对于谢赫的“六法”论应作如下读法,方是符合谢赫原意与古文法:

“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谢赫的《古画品录》在评论自三国吴至梁朝三百年间二十七位名画家的成就和风格时,据其艺术造诣,将这二十七位画家的作品分为六品。又提出了绘画“六法”论,从古到今为历代画家所宗,此后成了中国画批评与鉴赏的典范,也是中国绘画史上第一部系统化理论化的重要著作。

“气韵生动”

“六法”论既是中国绘画的审美原则,也是中国绘画创作和欣赏方式,同时还反映了画家所追求的审美标准。“六法”论以“六法”之首的“气韵生动”为中心,是继顾恺之“传神”论之后的又一重要的美学命题。“六法论”是对“传神论”和以前的绘画方法的发展和总结,其中蕴含“传神”论的基本精神,但比之前更加全面,更加精密。“六法”中一至五法主要是讲画面的审美构成与要求,之六是讲绘画的学习方法。“六法”以达到“气韵”为目的,为了“气韵生动”,就必须重视其它五法,因此,“六法”缺一不可。凡画中国画者无不知谢赫的“六法”论,“六法”早已成为绘画的代名词。善画者即被人称为通“六法”,这足见谢赫“六法”论的影响力。

深入了解和运用“六法”在现代绘画创作中仍是非常重要的,让“现代画”更“气韵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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