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色彩光与色的关系(光线色彩的作用)
导语:杨普义:美术中光线和色彩的关系
从色彩的现象,我们可以知道,任何物体都有其自身的色彩,这些色彩看来好像是附着于物体的表面,然而一旦光线减弱或消失,任何物体上的色彩也都会失去。甚至,有时一个有某种固定色彩的物体,转瞬间却变成了别的颜色。这是为什么呢?其实,从前面我们对色彩来源的认识中便能继续加以分析。
我们知道,外界看到的色彩是以光线为媒体,照射到物体上,经由物体的反射或透射之后,刺激我们的眼睛所产生的现象,所以光线和物体反射的变化,必然在色彩上产生变化,其变化的结果,我们可以从下面的论述中找到结论。
1.光源色
光源是指包括太阳、电灯等凡是能自行发光的物体。光源所产生的光色,就称为光源色。从太阳、灯泡、日光灯、蜡烛、霓虹灯等所发出来的色光,其中太阳光呈白色的混色光,日光灯的光有偏青绿之感,蜡烛光则偏红橙色,霓虹灯则依其本身的颜色而变化。
2.物体色
物体在接受光线的照射后,吸收部分光线的颜色,反射其余部分光线的颜色。我们眼睛所感受到的物体的颜色正好是反射出来的光线的颜色。例如红苹果表皮在日光下只反射红色的光线而吸收其它的色光,因此产生红色的感觉。青椒表皮只反射绿色光而吸收其它色光,因此产生绿色的感觉,这种色彩现象称为表面色。然而,当用绿色光线照射红苹果时,由于光源色中没有红色的因素,也就是说苹果没有红色光可反射,而成为灰黑色,这就是前面提到的物体色瞬间改变的原因。一般对于物体色的确定,是以日光的照射为基本条件的,所以苹果不是黑色,而青椒还是绿色的。
3.透明色
这是一种较复杂的色彩现象。当某种物体呈现透明的晶体状态,如玻璃、水晶有机玻璃等,经过光线的照射后,本身可以透过光线的色彩而呈现出透射光色来,这种现象产生的色彩称为透过色。当透明物体含有一定的杂质或色素时,由于杂质或色素对于光线的反射作用,对照射的光线便有一定的过滤作用,而形成透明色。所以透明色是透明物体滤掉光源色中的部分光色后,呈现的其余部分光色。
4.复合光
事实上一件物体并非只反射或透过光谱中的一种或两种色光,只是我们所感受到的是色彩的反射或透过出来的某种较多的色光,而其他的色光也会有微量的反射因此各种物体所产生的颜色,是非单纯颜色的光,它是以“复合”的方式反射或透过的,故而叫做“复合光”。
其实,色彩的客观呈现,其决定性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点:①物体的分子结构;②物体的性质;③光线的性质;④物体表面现象,如光滑、粗糙等影响光的折射、反射、透射程度;⑤观看时的心理因素等。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色光关系的如下结论。
所有物体的颜色会依光源色的不同而产生变化,而且多数时候呈现出来的颜色并非只是单纯的单色反射光,而是混合了数种单色光而形成的复合光色。把这一理论运用于设计中,尤其是舞台设计、橱窗设计、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等,利用各种不同色彩效应的光线,来营造设计不同的色彩气氛及效果。现以一个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常见的例子便能说明,卖水果的小商贩用红灯来照射红苹果、番茄,使水果显得既鲜又成熟;卖烧鹅的小贩,用偏橙色的白炽灯来照射烤鹅,使其油水欲滴,令人垂涎,这都是生活中对光色原理的利用。对于搞专业设计的来说,其更是至关重要的。
另外,在光色关系中,物体色与受光量也是有着密切关系的。一般而言,一件物体表面接受光线照射时,光线越强,它所反射出来的颜色就越饱和、鲜艳,刺激度也越高。相反,光线越弱,颜色就越暗淡、越模糊,刺激度也越低。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当投射到眼睛的光线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变成白茫茫的一片,这种现象称为眩光,这是设计中对光的利用非常忌讳的。如橱窗、展示设计等,增加受光量的目的是提高视觉程度,而受光量过度,则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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