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怎么解释(退役是怎么回事)
导语:究竟什么算退役中的“正当理由”?
“无正当理由”,这个词组估计大家常见,但是估计很多人都没关注过。
毕竟,大家都会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也就不会出现需要解释理由需要照道理有的事项了。
然而,我们的身边总会出现一些战友,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按时报到、上岗,需要解释理由的情况,“正当理由”符就成了大家需要思考也必须提供的材料。
比如:
1.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2.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3.对未按时前来办理手续的,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出具告知书督促,同时明确其无正当理由超过告知书规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的,将单方面开具《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
4.无正当理由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领取的,作失效处理后与前期督促等材料一并归档,按规定作“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处理。
无正当理由,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和代价的,自然有了正当理由,一些问题就可以得到理解也可以得到解决的。
那么,这里的正当理由又是什么理由呢?
查阅了相关资料,没有找到任何准确的规定。
但是从一些规定中,也可以了解一下大概范围。
根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等文件,正当理由主要有这些:
因个人健康原因。
因执行特殊任务等工作原因。
因发生意外的个人原因。
因遭遇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
因相关部门转隶、企业重组等原因。
因系统建设等原因。
……
可以看出,这些因素都属于非主观因素,都属于不可抗力。
因为这些因素导致的问题,也能得到相关部门的理解和帮助,自然“无正当理由”就不存在了,相应的责任就无需承担了。
虽然这些理由可以理解,但是也可以有效避免,需要早做准备。
同时一旦真的出现意外情况,一定要及时沟通报告,这样就能有效避免风险,减少影响了。
本文内容由小涵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