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宪法对国家很重要(宪法为何如此重要)
导语:《宪法》的特性告诉我们为什么要爱国:因为那是“我的国”。
原本是不打算做这个话题的,直到我收到了这样一则短信(见上图),我才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见到一则短信我就改了主意呢?是因为这条宣传短信,提到了两个名词:公民和契约。
有了这两个名词,宪法也就真正的拥有了灵魂,那么有关宪法的相关知识,也就可以拿出来讲一讲了。
曾有个朋友,在一段时间里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要自学法律,找我讨教意见,并且他已经买了几本书,比如《刑法释义》什么的,于是我就告诉他:其实不用那么着急的学实体法或者程序法,只要把《法学基础理论》《法学逻辑基础》和《宪法学》学好了,就差不多等于把所有的法律都学好了。
因为《法学基础理论》是告诉你法律的基本原理。
《法学逻辑基础》教你正确的法律思维。
《宪法》能告诉你,普通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至于其他的所有法律和法律性文件,它的立法过程都离不开《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逻辑基础》的调整。
而《宪法》则是各种法律和法律性文件的“母亲”,通常的说,是由《宪法》制定总原则,由其他法律和法律性文件,进行可操作性的细化。
而我国的《宪法》历程则起源于近现代,确切的说起源于“戊戌变法”时代,但由于戊戌变法103天就完蛋了,所以直到大清快完的那几年,才开始又重新提起,开始“预备立宪”。
但作为一个封建王朝,作为国家的代表——朝廷,怎么可能和小民签订契约?所以这哄神哄鬼的玩意儿自然是搞不下去的,后来又历经民国-新中国的宪法四个阶段,才有了现在的现行《宪法》。
很多人对《宪法》没有什么概念,感受也不深刻,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作为中华人共和国的公民,我们一出生就被赋予了国籍,享有《宪法》赋予的所有权利,因为一出生就有,并且付诸实践于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上学,当兵,选举,工作,写作出版等,来的太容易了,所以也就不在意了。
如果换个活法,比如想要移民,这就等于要和其他国家签订一个契约,这时你就会觉得获得一国《宪法》赋予的权利有多么的困难了。
第二个原因是思想上的。
虽然我们现在的法律体系很接近“大陆法系”,但是作为颜面了几千年文明的民族,我们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使用的是“中华法系”,而中华法系又被称作“死亡法系”,现在已经被完全废弃。
而中华法律的特点是以“刑律”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的中心偏向于“治理”,国家与公民之间不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到更像是牧羊人与羊群的关系——这个说的还是很委婉。
因此还有了一句民谚: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反正不管国家如何,倒霉的总是老百姓。
目前,虽说中华法系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中华法系的思想,还有很多的残留,这种残留存在于几乎我们每个人的头脑里。
《宪法》的平等性和契约性也告诉了我们为什么要爱国:我们之所以要爱国,是因为那是“我的国”。
我是十三哥,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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