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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四度五分法口诀(烧伤的四度分级法从轻到重依次是)
导语:烧伤程度的分类 四度五分法的组织学划分
Ⅰ度烧伤 病变最轻。一般为表皮角质层、透明层、颗粒层的损伤。有时虽可伤及棘状层,但生发层健在,故再生能力活跃。常于短期内(3~5d)脱屑痊愈,不遗留瘢痕。有时有色素沉着,但绝大多数可于短期内恢复至正常肤色。
Ⅱ度烧伤 ①浅Ⅱ度烧伤:包括整个表皮,直到生发层,或真皮乳突层的损伤。上皮的再生有赖于残存的生发层及皮肤的附件,如汗腺管及毛囊等的上皮增殖。如无继发感染,一般经过一两个星期后愈合,亦不遗留瘢痕。有时有较长时间的色素改变(过多或减少)。
② 深Ⅱ度烧伤:包括乳头层以下的真皮损伤,但仍残留有部分真皮。由于人体各部分真皮的厚度不一,烧伤的深浅不一,故深Ⅱ度烧伤的临床变异较多。浅的接近浅Ⅱ度,深的则临界Ⅲ度。但由于有真皮残存,仍可再生上皮,不必植皮,创面可自行愈合。这是因为在真皮的下半部的网织层内,除仍存有毛囊、汗腺管外,尚分布着为数较多的汗腺,有时还有皮脂腺。它们的上皮增殖,就成为修复创面的上皮小岛。也因为如此,创面在未被增殖的上皮小岛被覆以前,已形成一定量的肉芽组织,故愈合后多遗留有瘢痕,发生瘢痕组织增殖的机会也较多。如无感染,愈合时间一般需三四个星期。如发生感染,不仅愈合时间延长,严重时可将皮肤附件或上皮小岛破坏,创面须植皮方能愈合。
Ⅲ度烧伤系全层皮肤的损伤,表皮、真皮及其附件全部被毁。
Ⅳ度烧伤深及肌肉甚至骨骼、内脏器官等,故曾有人将烧伤深及肌肉、骨骼或内脏器官者定为Ⅳ度烧伤。早期,深在的Ⅳ度损伤往往被烧损而未脱落的皮肤遮盖,临床上不易鉴别。由于皮肤及其附件全部被毁,创面已无上皮再生的来源,创面修复必须有赖于植皮及皮瓣移植修复一新,严重者须行截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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