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法与古罗马法的区别(古希腊法与古罗马法)
导语:高频考点一古希腊民主与古罗马法
一、古代希腊民主政治
一、形成条件
1.地理条件:古希腊以海洋为依托,山岭和河流分割,彼此相对孤立造就了众多城邦国家。
2.政治条件:具有小国寡民和独立自主的城邦特征,这使公民更多的直接参与城邦政治。
3.经济条件:濒临海洋,海外贸易和工商业比较发达,新兴工商业者追求民主权力的渴望强烈。
(公民的定义:根据传统,凡父母祖籍均属本城邦、拥有一定财产、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享有公民资格。)
二、确立过程
1.梭伦改革(奠基)
(1)时间:公元前6世纪初
(2)内容:根据财产多寡,公民分为四个等级;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建立公民陪审法庭;废除债奴制。
(3)作用:改革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础。
2.克利斯提尼改革(确立)
(1)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
(2)内容:建立十个地区部落,以部落为单位进行选举;设立五百人议事会,由各部落轮流执政;组成十将军委员会;继续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利等。
(3)作用:这次改革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公民参政权空前扩大,雅典的民主政治确立起来。
3.伯利克里统治时期 (黄金时代)
(1)时间:公元前5世纪
(2)内容:扩大公民参政范围;改革公民大会;改革五百人会议;提高陪审法庭的地位;扩大十将军委员会的权力;为参政公民发放津贴,鼓励公民接受政治教育和文化熏陶
(3)作用:这次改革使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
三、评价
1.特征:人民主权、轮番而治、法律至上、公民内部平等
2.实质: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少数人的民主
3.进步性:
(1)雅典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2)民主氛围创造的空间,使雅典在精神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
4.局限性:
(1)只是成年男性公民当家做主的民主。
(2)小国寡民体制造成直接民主的泛滥,抽签选举,轮番坐庄等成为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的隐患。
二、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定义
狭义:罗马公民法
广义: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地区的法律制度
>>>>二、发展演变
1.起源:早期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制定: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
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明细
影响: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保护了平民利益。
局限:它也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2.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1)公民法
概念:在罗马共和国早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
(2)万民法
背景: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商贸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产生许多新问题
内容:帝国对行省上层阶级大量授予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
影响: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完善:《民法大全》
时间:6世纪
过程: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
作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三、主要内容
1.类型
形式:成文法 、习惯法
结构:公民法 、万民法
2.核心内容
保护私有财产 ;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实质
维护奴隶制度,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四、作用
1.维系统治
(1)为国家权力提供法律依据,稳定社会秩序
(2)调整纠纷,缓和社会矛盾,稳固帝国统治
(3)维护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
2.影响深远
(1)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2)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是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
(3)近代资产阶级将其作为反封建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有力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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