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社保风险很大!员工自愿放弃企业怎么办(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范本)
导语:自愿放弃社保风险很大!员工自愿放弃,企业真的可以不交吗?
我们今天来聊一聊放弃社保缴纳的事情,社保一直都是大家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大家现在越来越意识到缴纳社保的重要性了,买药看病需要,养老也需要,没有社保的话,生活都没有安全感,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想为员工缴纳社保,毕竟多缴纳一份社保就要多出一份钱,为了减少公司的用人成本,公司是不愿意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和员工因为社保的拉锯战一直存在,虽然社保的缴纳是法律规定的,但是有些小公司还是用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的会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这就属于违法行为,所签署的承诺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最近出了一件这样的事,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时,因为某些个人原因自愿向公司提交了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表示是他个人意愿,不会追求公司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也都由自己承担,三年后,王某以邮寄的方式给公司邮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然后以公司不为自己缴纳社保为由向仲裁委提交了申请,想公司对自己作出经济补偿,仲裁委不支持他的诉求, 他又向法院提出诉讼。
这王某自以为抓到了公司的把柄,但他却忘了放弃社保承诺书是他自己主动要签署的,并不是公司要求他签的,一审法院也没有支持他,指出他先申请了不要社保,后来又以这个原因要经济补偿是违反了信用原则,公司本身是愿意为他缴纳社保的,在他离职之后也愿意为他补缴这几年的社保,但是王某就抓住这个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不是自愿签署,公司都是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就应该对自己提供经济补偿,这事一出,争议还挺大的,究竟这个违法行为该怎么判定,就拿缴纳社保来讲,公司的确是违法了,如果判定不违法,那么想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都让员工自愿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不就行了?
对此二审法院给出了我们结果,这件事应该从民事责任和社会义务两个方面来判断,从社会义务来讲无论员工自不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都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不缴纳就是不对的,而在《社会保险法》中公司为员工提供经济补偿的条例都以一个点为基础,那就是用人单位是主要过错方,但是公司已经为王某补缴了社保,从民事责任来看,也是王某违反了信用诚信原则,所以又驳回了王某的上诉。
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不仅公司不能钻法律的空子,员工更不能,先说自己自愿不要社保,又拿这个作理由要求公司赔偿也是不可行的,如果不能提供是公司存在胁迫签字、欺诈等行为的证据的话,自己就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也不是来保护言而无信的小人的,大家如果再要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的话,可要好好掂量一下了,无论自愿与否,本身这个承诺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单位也要注意,就算是员工自愿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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