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给公司开专票却不给个人开价格一样怎么办(店家不给开专票)
导语:商店给公司开专票,却不给个人开,价格一样,这公平吗
看到网上有人在问这个问题,草木财税为您分析一下。
一、对于卖方来讲,其实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并没有什么不同
比如: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销售给乙公司A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3%)一件,价款合计(含税)11.3万元。无论其开具何种发票,账务处理、计提税额都是一样的;即不含税价格10万元(11.3/1.03)、税额1.3万元(10×13%)、价税合计11.3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也就是说,商店不给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没有自己因此获利的动机和利益。
二、事实上,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区别在购买方
也就是说,购买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依法抵扣;如果取得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增值税了。
三、商家不给个人开具专用发票,到底对不对?
事实上,商店不给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真是有法可依;反之,如果给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倒是违反税法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范畴下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此处“个人”其实是指“其他个人”,也就是个体工商户之外、不从事经营活动、其他“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可以依法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四、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我们来看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注1)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如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毫无疑问;然而,不得抵扣不代表不得索取专用发票。
许多人有个误区,认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取得专用发票,或者说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其实现行文件无此限制;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依法索取且非消费者个人,销售方不适用免税政策,则并非不能给他开具。只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但人家也要索取的权力。打个比方,4S店卖车,难道还要管买方是不是有驾照吗?或者说,难道没有驾照就没有资格买车了吗?可以买,只是不能开。
另外,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须“先认证同时转出”处理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必认证(系统也没有认证模块),全额确认相关成本即可。
如上例子,乙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购买上述A商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11.3万
贷:银行存款 1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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