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死了女婿再婚(女儿死后女婿有继承权吗)
导语:女儿去世,女婿再婚后,还需要赡养前岳母吗?
女婿是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的。所以他哪怕不想再赡养岳父母,岳父母方也告不赢。作为岳父母,可以对女儿的遗产方面,提出诉讼,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
一、女婿是协助赡养,而不是义务赡养。
女婿跟儿媳一样,本身就没有赡养义务的,只是协助自己的爱人赡养父母而已。这种协助,就是说女儿要养,女婿不能拦着,并且配合着妻子,就可以了,但不能要求女婿端屎端尿,也同样不能要求女婿对自己嘘寒问暖。女婿能做到的话,是他自己的孝心,但是这不是强制的。
二、作为父母,可以依法继承女儿的遗产,但是无权要求女婿的。
女儿去世之后,作为父母,是可以继承女儿生前的遗产的,这个可以按比例继承。如果女婿拿走了女儿的全部遗产的情况下,就马上对岳父母不管不顾,岳父母可以依法对女婿进行诉讼,并且合法追回自己应得的遗产。注意,是应得的,而不是女儿的全部遗产。
女儿去世之后,合法继承她遗产的,有她的丈夫、儿女、父母,这种情况下,这些人都是均分的。而她的儿女因为父亲是监护人,他们的那份在他们未成年之前,是由他们父亲(即女婿)代管的。生父母起诉女婿,是能合法拿到继承女儿的遗产的。若是女儿本身就没什么遗产,那么岳父母无权要求女婿对自己进行赡养义务。
三、女婿亡妻后再婚,从法律上讲与前岳父母没有关系。
女婿亡妻之后再娶,是合法合理的,最多只有年限的问题有道德方面的问题,就法律上来说,没有大过。只要女儿的去世是意外或疾病,与女婿是无关的,那么他再娶就没有毛病。若是能够证明女儿的死与女婿有关,并且还会是因为女婿再娶的对象有关,那么这有可能涉嫌刑事,可以报警立案。不然的话,女婿再娶女前岳父母是没有关系的。
总的来说,女婿与前岳父母之间的问题,可以以去世的女儿的遗产方面来起诉,但是不能直接要求女婿赡养。若女方是独生女的情况下,可以以夫妻后续遗产的情况下协调赡养,若不是独生女的情况下,法律也是不支持过度要求女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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