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刑法知识点(法硕刑法知识框架)
导语:「Day1」刑法必背 | 法硕高分知识点
第一点:刑法的特征(简答)
1. 调整对象的专门性:
刑法主要规定犯罪,以及运用刑罚与犯罪作斗争、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2. 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刑法保护的利益非常广泛,严重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3.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
刑罚是目前法律体系中最严厉的处罚方式。
4 . 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
一般只有在其他部门法无力调整时才由刑法介入,所以说是其他法律的保障。
第二点:刑法的任务和机能(简答、论述)
1. 刑法的任务:通过惩罚犯罪来保护法益
(1)惩罚: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2)保护:
l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社会制度;
l 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l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l 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 刑法的机能: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1)规制机能: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显示该行为不被允许,或要求不得为某种行为;
(2)保护机能:通过打击犯罪保护各种法益;
(3)保障机能: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主要通过罪刑法定原则来实现。
第三点:刑法的解释(简答、论述)
1. 根据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可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其中前两者系有权解释,第三者系无权解释。
(1)立法解释,即刑法的立法机关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包括对条文含义、有关术语、起草或修订说明中的解释等。
(2)司法解释,即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作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作的解释,都属于司法解释。
(3)学理解释,是指有权对刑法进行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机构之外的机关、团体和个人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释。
2. 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1)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2)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的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
第四点:罪刑法定原则(简答、论述)
1.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明文规定,而且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对于已经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处罚轻于旧法时才能适用。
(2)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所以要求禁止习惯法、类推解释、行为后的重法、不明确的罪状、不确定的刑罚等。
(3)合理化,即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
2. 罪刑法定原则的主要体现
(1)刑事立法方面:
总则规定了犯罪的一般定义、共同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刑罚运用的具体制度等;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
(2)刑事司法方面,废除了类推制度。
第五点:刑法的空间效力(简答)
1.属地原则:一国刑法只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行为有效;
2.属人原则:一国刑法只对本国公民实施的行为有效;
3.保护原则:一国刑法只对侵害本国利益的行为有效;
4.普遍管辖:一国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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