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六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什么(明朝六部尚书别称)
导语:明朝,连六部尚书都惧怕三分的六科给事中,到底是什么来头?
注:喜欢历史的点点关注
明朝六部尚书的权力很大,大得连皇帝有时候也得笑脸相迎;
明朝六部尚书的权力很小,小得连六科给事中都敢封驳他的奏折;
永乐年间,成祖朱棣为了五征漠北、六下西洋等丰功伟绩需要大量的钱粮支持,为此不得不经常放弃皇帝之尊“低三下四”请户部尚书夏元吉吃饭,寻求他的支持。
嘉靖年间,刑科给事中欧阳一敬对礼部尚书董份进行弹劾,说他是严嵩的同党而且收受贿赂。结果,堂堂二品的董尚书没几天就抱着铺盖卷回家了。
那么,给事中到底是怎样神一般的存在呢?他难道比都察院经常“骂仗”的御史老爷们还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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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给(jǐ)事中,在明朝官署中是个神一般的存在,典型的“小官管大事”。
给事中,秦汉为加官 (本职之外兼任别的官职),晋以后为正官。明代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六部,纠弹官吏。
《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通俗的说,明朝给事中不再隶属于其他单位,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六科给事中虽然设在六部之下,也就是“吏、户、礼、兵、刑、工”下各设一个给事中部门,各部门设置的人数不等,通常在十人以内,比如分掌吏部的就叫吏科给事中,但不归吏部管理。
六科的掌印长官是七品的“都给事中”,下有“左、右给事中”为从七品,另还有给事中(从七品)若干,各科人数不同,但六科的权力确实非常大。大得令人不可思议。经过历次调整后,给事中的人员通常维持在6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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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们日常又做哪些工作呢?
处理奏章。六科每日派员去皇帝处领取批复的奏章,审核无误后再下达各衙门,如果觉得不合理依律可以“封驳”,换言之可以把圣旨退回去。
弹劾百官。明朝以前给事中只是谏官,通俗说就是皇帝的顾问,而明朝的给事中不但是谏官,而且还是言官。尤其是明朝中期后,言官们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弹劾朝中任何一位官员,史称“风闻言事”。弹劾错了还不用负责,这让全国官员都很忌惮。
参政议政。六科给事中议政范围很广,《明史·职官志》中对六科给事中的记载是这样的:“凡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狱裁决,六科皆预焉。”这些七品给事中以低品身份参与高层级的官员议政,往往能牵制高级官吏,以平衡朝中不同利益集团和政治力量,保证朝廷决策的可行性。
这些是给事中的主要权力,当然六科给事中还有其他差事,如考核官吏、乡试充任考官等,六科给事中还经常被派往地方巡视,监督地方官员施政情况等等。
在明代给事中都是皇帝的耳目和红人,很多时候可以连升三级或四级的情况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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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事中的权力与都察院御史有很多职能重合,又有一些重大的区别。
都察院的监察御史们,自然依律也有监察官员的职责,无论是京官还是地方官,监察御史都可以监督、察举,不过他们并没有直接审查的权限,只是通过奏折或面陈的方式上报给朝廷。
通俗说,干一线工作的监察御史发现问题,依律上报给领导---副都御史---都御史,最后上报内阁或皇帝,这是必须的工作流程。同时御史只能干本部门监察工作,不可以参政议政。
而给事中这些人不对任何部门负责,只对皇帝负责,给事中除了对满朝文武百官都有监察和弹劾的权力之外,还有参政议政的权力,也是给事中与御史的最大区别。
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被统称为“言官”,在明朝是令所有官员都很忌讳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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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二年(1553),正定人梁梦龙第一次当官,被授职为兵科给事中,第一次上班就弹劾“天官”吏部尚书李默。
明世宗朱厚熜正好那时非常看好李默,于是就不做追究,但事后觉得说得有道理,最终罢免了李默。后来梁梦龙到陕西核查军事储备,弹劾以前的延绥巡抚王轮、督粮郎中陈灿等人,朝廷对诸人也做罢免、责罚的不同处分。一时之间朝中官员都十分震惊。
万历初年,小皇帝才十岁。首辅高拱随口说了一句:“十岁天子,怎么处理政事?”结果被给事中弹劾说成“十岁孩童,如何做天子?”
这一下子,性质大变。结果在李太后和张居正的逼迫下,玩了一辈子政治的高拱当天就坐着牛车回家了。
六科给事中在明代是一个很出名的机构,他们很多出于寒门子弟,皇帝特别喜欢刚出仕的新人们,他们虽然官职低但都有很好的进取心,都希望做出一番成绩。
他们当中很多人又曾在中央和地方做过官,对社会和民情有比较真切的了解。这些六科给事中们有不少敢于仗义执言的人,在皇帝的支持下做了不少利国利民的好事。
他们当中出了很多名人,比如参倒严嵩的邹应龙、大骂魏忠贤的杨涟,都是科道言官出身。而杨涟就是从给事中直接升到副都御使的,成为部堂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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